高星获评自治区“诚信守法优秀企业家”
亚英体育:2013-07-15 作者:《兴泰集团报》记者 刘宏亮
本报讯 (本报记者 刘宏亮) 6月28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呼和浩特召开了全区非公有制经济表彰大会和招商引资大会,隆重表彰了 ...
本报讯 (本报记者 刘宏亮) 6月28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呼和浩特召开了全区非公有制经济表彰大会和招商引资大会,隆重表彰了近年来在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企业、优秀企业家和优秀个体工商户代表。兴泰集团董事长高星被自治区党委、政府联合授予自治区“诚信守法优秀企业家”。

兴泰集团董事长高星(左)在项目现场查看工程建设情况
据悉,本次“诚信守法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是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活动组委会规定凡在自治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符合相关标准、条件或在其中某一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在社会上享有较高声誉,从业满3年以上的负责人或个体经营者方可参选。我集团董事长高星从多位候选者中脱颖而出,获此殊荣。
高星自1996年创办兴泰集团以来,始终秉持“干一项工程,出一项精品;开一方市场,交一方朋友”的经营理念,诚信投资,守法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热心慈善公益事业,得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兴泰集团先后获得了“内蒙古自治区诚信企业”、“内蒙古重合同守信用单位”、“首届鄂尔多斯市市长质量奖”、“首届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等殊荣。在高星的带领下,兴泰集团承揽了一大批自治区首府、鄂尔多斯、乌海、乌兰察布等地的重点工程,并取得了骄人的业绩:所承建的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楼、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住院楼、内蒙古化工学院新校区主教学楼、鄂尔多斯市地税局综合楼、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场等工程项目分别在2004、2008、2009、2010、2011、2012年度获得了国家建设工程质量最高奖——“鲁班奖”;另外还有6项工程获得了国家优质工程奖、31项工程获得了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草原杯奖、70多项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优质工程、优质样板工程荣誉,成为目前自治区获得质量奖项最多的建筑企业;公司承建及开发的工程多年来从未出现因产品质量、销售服务、合同信用等纠纷事件,企业社会诚信形象逐年提升。
在企业发展壮大的同时,高星及兴泰集团不忘回报社会。2008年5月,兴泰集团向四川受灾地区累计捐款63.03366万元;2010年4月,向青海玉树地震灾区捐款100万元;2010年8月,向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赞助100万元;2010年,向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捐助1000万元;2011年4月,向鄂尔多斯市关爱农民工志愿者服务基金会捐款100万元;2011年9月,向“亚洲曲棍球冠军杯赛”赞助200万元……。多年来,高星个人及兴泰集团累计向社会各界捐助资金达50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