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上午,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巴特尔主持召开2013年自治区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会议研究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 ...
6月17日上午,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巴特尔主持召开2013年自治区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会议研究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讨论稿)》和《内蒙古自治区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潘逸阳,自治区副主席布小林、刘新乐、王玉明、王波、马明、白向群、常军政,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梁铁城,自治区政府秘书长邓月楼出席会议。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2008年通过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施行以来,对推进政府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会议认为,当前,新形势新任务对自治区政府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推动新一届自治区政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有必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新修订的《国务院工作规则》,结合自治区实际,对政府工作规则进行修订和完善。会议要求,自治区政府及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政府工作规则,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
会议指出,民营经济在稳定经济增长、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扩大城乡就业和提高群众收入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民营经济的综合实力、发展活力和竞争力,有必要制定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会议强调,要不断加大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在放宽准入条件、强化金融服务、加大财税支持、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促进自治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崔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