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汪苏)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即将公布。针对“谁来种地”疑问,文件对未来中国农业的生产经营模式作出设计安 ...
【财新网】(记者 汪苏)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即将公布。针对“谁来种地”疑问,文件对未来中国农业的生产经营模式作出设计安排。家庭农场受到肯定和大力支持,工商企业租地大规模经营则将受到一定限制。
面对工业化、城市化冲击,农业比较收益持续降低,农村劳动力不断外流。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2012年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后“谁来种地”成为一个“重大而紧迫的课题”。创新传统小农模式十分迫切。
这也成为今年“一号文件”着力解决的问题。据财新记者多方了解,家庭经营这一基本制度将继续得到坚持。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基础上,推动土地流转,使土地向大户集中,发展适当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成为主要思路。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研究员刘守英解释称,这不再是目前三五亩地的家庭经营。夫妇两人,雇一长工,农忙时节再雇些短工,可以经营两三百亩地。每年收入有一二十万,肯定比打工要好。这就有望从根本上解决“谁来种地”问题。
在中国农业发展道路上,如何对待工商资本租地,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本制度一直是农口的主流声音。而社会上亦不乏对公司化模式的倡导。在坚持家庭经营基础上,对工商资本禁还是不禁又存在不同意见。
据财新记者了解,在今年“一号文件”制定过程中,这也成为最有争议的问题之一。去年12月底一号文出台前夕,中农办主任陈锡文即表示,世界上已经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国家都是家庭经营。要让农民种自己的地,打自己的粮。
刘守英认为,一些高技术、高附加值农业,如葡萄种植等适合企业化经营的,可以允许企业进入,不是一律不行。坚持家庭经营为主体即可。
参与专家咨询会讨论的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孔祥智则对工商资本持更宽容的态度。他认为,只要坚持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土地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即可,“你也没有权力去限制”。
在陈锡文、刘守英等学者看来,农业面对的是一个生命过程,天然不适合雇工经营,集体劳动,无法像工业一样监管。
据刘守英过去一年来的调研,所有粮、棉、水稻、小麦、玉米等大田作物,都不适合公司化种植。在四川崇州某镇,三年前有60家业主,现在只剩下5家,“调查下来没有成功的”。
“非粮化、非农化”也是决策层的一个担心。由于粮食收益低,企业普遍不愿种粮。甚至,一些企业进入以后搞房地产。
据了解,最后写入文件的仍是一个比较有弹性的说法。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并未被严令禁止。国家鼓励城市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但将建立严格的准入和监管制度。文件出台后,职能部门将研究制定具体准入及监督办法。是否有直接从事第一产业经验、租地后是否有农业产出等都在考虑范围内。
不过,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徐小青表示,在中国,农村基本设施、农民资产、技能都比较弱,需要有一些工商资本介入和带领。不会像日本那么严格。
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的相应扶持政策也会出台,包括新增补贴将向这些新型主体倾斜等。此外政府还将制定专门计划,为符合条件的务农创业者给予补助和贷款支持,为农村输入新鲜血液。
近些年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已经逐渐生长起来。据农业部统计,至2012年,耕种3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已经达到887万家。上海松江自2007年开始实践家庭农场,到2012年9月,全区粮食家庭农场已达1173户,经营面积占全区粮田面积78.2%。户均年收入近10万元。
刘守英表示,要培育这些新一代农民,须在土地等制度建设方面做出安排。比如,从法律上明确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实现形式,并清晰分割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使两者都受到保障。方能使转让者放心转出,受让者安心经营。